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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甲野郎(好ID:4610)   发表于 2020-04-08 11:01:39 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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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鹤曰:诸书皆曰一卦之中,可决一家休咎;


六爻之内,能分六事吉凶。


以卦中之父母爻为屋宇,又以父母爻为双亲,既为双亲,又以五爻为父,四爻为母,如此悖谬糊涂,尚有刊传为法,余实不解。

假令:戌月 丙午日 (旬空:寅卯),占得“乾之小畜”



古法有云:“卦无父母,不免堂上之忧”。


此卦不独有父母,而戌父更临月建,午官动以相生,即父母双庆之祥也。若又以五爻为父,四爻为母而断,则鬼临四位,老母多灾,执此问之,老母多灾耶?堂上无恙耶?


又云:“何爻受克,即此逢伤。


”此卦五爻申金,被午火鬼克,此又老父以生灾耶?


又云:“鬼动乾宫,老父之咎。”


此卦鬼动乾宫,又为老父之咎?


又云:“火鬼动以防回禄,白虎鬼为丧服之忧。”


又云:“世逢生旺,宅旺家安。”


此卦世已旺矣,而火鬼临于虎动,可谓之回禄乎?丧服乎?抑家兴宅旺乎?


又以官鬼为厅堂,谓之官旺,主屋宇轩昂;


又云:“鬼旺鬼兴,为灾为咎。”此卦鬼临日辰旺动,屋宇轩昂乎?


为灾为咎乎?


又云:“财兴官旺,热闹门庭。”


又云:“财爻发动,父母遭伤。”岂门庭热闹之家,皆无父母之家耶?


又云:“兄爻旺相,紫荆并茂于堂前。”


又云:“兄爻持世,再理琴弦。”岂雁行济济者,皆失履遗簪之宅耶?


种种悖谬,难以枚举,恐后人无所适从,余不得已而正之。


[乾按] 本章所论非言古法皆错,为驳一卦之中可决一家吉凶之法也。


若占此类,且记一念一事一卦而占断之,必无悖谬也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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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甲野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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